一、主要调查内容
永川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建设用地(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三星村1社,永川污水处理厂四期预留用地范围内,中心点坐标105.923506531,29.328032856,毗邻永川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其规划用地面积为21715m2 (约合32.57亩)。
截至到本次现场踏勘,调查地块主要为荒地,旱地,现状地块高程为304.00~304.20m,地势较平坦。调查地块内南侧有一处闲置板房,约50m2,为二期工程施工时的看守人员值班房,主要为办公及人员工人住宿,营地内无作业车辆停放,无车辆冲洗设施;调查地块内种有有少量的农作物(蔬菜、大豆、玉米等)。地块内西侧靠近二期工程侧门处有少量填土,均为二期工程施工时的原生土。调查地块内无设置变压器设置历史,未见明显污染痕迹,植被情况良好。
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走访和现场调查,调查地块2010年以前为三星村1社集体土地,主要为旱地、荒地,主要种植作物农作物为蔬菜、大豆、玉米等,不存在大范围、高强度农药使用,至今一直闲置。
根据《永川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以及《永川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选址意见书》,永川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建设用地属于排水用地(U21)。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使用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进行土壤环境质量评估。
调查单位通过采取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走访以及公众调查等手段,了解了永川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建设用地及其周边企业历史和现状,经识别认为:调查地块可能受到地块内堆放建筑垃圾、回填土以及历史上种植作物使用农药等导致地块土壤受到污染,需布点采样监测。
检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地块共9个检测点位、13个土壤样品全部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结束。因此,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以及重庆市相关规定,调查单位认为永川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排水用地(U21))要求。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效。
三、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老师
联 系 方 式:023-67104030
(二)、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重庆德润新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方 式:13541245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