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海朋废油回收有限公司原址场地环境调查结果公示

作者: 时间:2021-11-01 浏览次数: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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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结论

本次调查的目标场地为重庆海朋废油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朋废油”)运营场址,场地位于重庆市洛碛镇沙湾村十组,包括邻近的4个小地块,分别用于仓库、储存与初加工、生产和办公等,总占地面积约为5989 m2,约合9亩(以下简称“场地”)。根据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该场地主体区域在历史上为林地和农用地、2004年开始从事废盐酸蒸馏生产,2008年开始海朋废油在本场地从事废油、甲醇的提炼生产以及丙酮、二氯乙烷、粗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酸乙烯、二甲苯、硝基乙苯、盐酸、冰乙酸、煤焦油等危化品的储存及销售,2015年在发生煤焦油泄漏事故后停产。目前,评估场地内的设施设备均已拆除,部分建(构)筑物已经拆除,部分区域有煤焦油罐体、地下储油池沉渣等固废遗留,根据洛碛镇总体规划(2012-2020年),本场地所在区域无详细的控制性规划。

根据网络搜寻和现场调查收集到的信息资料分析,海朋废油主要从事煤焦油、甲醇等危化品的回收、暂存和销售,主要经营模式为带仓库储存销售,生产工艺只涉及废煤焦油、甲醇的简单的调和、沉淀、过滤、分装、储存等工序。根据海朋废油的原辅料种类、生产工艺及其产排污环节分析,并结合实地观察到的状况,评估单位初步判断该场地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故需要进行采样分析以确定场地土壤等环境介质的质量状况。

根据重庆市《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50/T 725-2016)和《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要求,以系统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布点法,本次调查共布设了11个土壤样品监测点、3个建/构筑物表层样监测点、2个残积水监测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共采集了24个土壤样品、3个建/构筑物表层样品、2套残积水样品和3个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进行分析检测,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以及包括pH值、总铬、锌、总石油烃(TPHs);地表残积水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值、铜、铬、镍、锌、铅、镉、砷、汞、六价铬、VOCs和SVOCs;地下水样品检测因子包括pH值、铜、铬、镍、锌、铅、镉、砷、汞、六价铬、VOCs和SVOCs;建构筑物表层样品(全量)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以及包括pH值、总铬、锌、总石油烃(TPHs)。

实验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5个土壤样品中的重金属砷、6项VOCs(乙苯、间&对-二甲苯、1,1,2-三氯乙烷、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氯仿)、氯苯)和6项SVOCs(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性质筛选值,该标准中未包含的关注污染物总石油烃(TPHs)、芘的含量超过《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 50/ T 723-2016)中居住用地筛选值,以上标准中未包含的1,2,4-三甲苯的含量超过《美国环保署区域筛选值》(USEPA RSLs,总致癌效应TR=1E-6,总危害商THQ=1.0,2018年5月)中的“居住用地筛选值”。其中部分点位1种重金属(砷)、4种VOCS(乙苯、1,1,2-三氯乙烷、三氯甲烷(氯仿)、氯苯)和5种SVOCs(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性质筛选值,该标准未包含的总石油烃(TPHs)的含量超过《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 50/ T 723-2016)中工业/商服用地筛选值。

场地内残积水样品的检测结果显示,这2处残积水所有检测项均不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第二类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限值。场地内地下水样品的检测结果说明,地下水样品中 pH值、铅、镍、挥发酚类、二氯甲烷、三氯甲烷(氯仿)、1,2-二氯乙烷、四氯化碳和苯酚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场地构建筑物表层样品的检测结果说明,构建筑物表层样品(全量)中砷、氯仿的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性质筛选值,其中砷的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性质筛选值。

根据相关导则要求,在第一类用地条件下,初步匡算海朋废油原址场地需要处置的污染土壤面积约为1090平方米,方量约为571立方米;在第二类用地条件下,污染土壤面积约290平方米,方量约336立方米。此外,场地内受污染构建筑物方量约为10立方米,遗留煤焦油约3立方米、地下储油池沉渣约为20 立方米。

二、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重庆德润新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 工

联 系 方 式:023-63998681

座机:+86-023 6399 8710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80号重庆总部城A区13栋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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