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调查内容
李家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用地(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巴南区花溪街道(巴南李家沱组团B标准分区B28-6/04地块),花溪河西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厂区南侧预留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24600m2(约合36.9亩)。
根据调查,本次调查地块一直为荒地林地,2011年起附近居民在调查地块开荒种地,2014年调查地块南部区域被用作广缘驾校训练基地,2020年4月20日李家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动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根据项目地勘报告,场地地貌属构造剥蚀丘陵斜坡地貌,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地形坡度约5°~45°,场地内已开挖场平,原始地貌已被破坏。场地内部已基本完成了回填整平,南侧及西侧地势较高,场地内坡度一般为5~10°,场地周边及厂内局部陡边坡大于35°,场地区域及周边高程为172.00~258m,最大高差约86m。场地地下水量较贫乏,无稳定水位。
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6月19日下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政500113201900023号,李家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厂区)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U21-排水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公用设施用地(U),使用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或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计算的风险控制值进行土壤环境质量评估。
调查单位通过采取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走访以及公众调查等手段,了解了李家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用地及其周边企业历史和现状,经识别认为:调查地块可能受到农田有机农药化肥、机械施工和驾校训练影响,土壤可能会受到污染,需布点采样监测。本次调查地块共布设12个土壤检测点位,其中剖面采样点位3个,检测分析了18个样品。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45项、表2中重金属锑、钴以及石油烃(C10~C40)、pH及有机农药、重金属锌和锰以及水溶性氟化物。根据项目地勘报告显示场区浅表层潜水为季节性地下水,仅在雨季短时存在,一般无水,无稳定地下水位,勘探深度内基岩裂隙水不丰富,水量贫乏,因此未设置地下水监测点位。
检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地块共12个检测点位、18个样品中全部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或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计算的风险控制值。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以及重庆市相关规定,调查单位认为李家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排水用地(U21))要求。
二、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 系 方 式:023-67104030
(二)、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重庆德润新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 系 方 式:023-6399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