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五一互助片区I54-2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五一村,调查地块占地面积约17194.6m2(合25.79亩),调查地块东侧、西、北侧均已拆迁,为荒地,南侧紧邻恒大麓山湖四期居住小区。
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 E106.464242°,N29.45528°。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2004年之前,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大渡口区八桥镇五一村农用地和集体居住用地,地块内无工业企业,也未开展过工业生产活动;2005年,地块内陆续入驻14家生产企业,主要涉及的行业类别包括:低温仓储(G5930)、机械零部件加工(C3484)、弹簧制造(3483)、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752),金属家具制造(C2130)、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C3333)、家禽饲养(A0329)。2019年开始,调查地块内企业陆续搬离地块,地块内厂房陆续拆除,目前,地块内所有建构筑物已拆除完毕,调查地块处于闲置状态,期间未发生新的生产经营活动。
初步调查阶段,调查地块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土壤监测点位21个,(含底泥监测点位1个),另外还布设了地下水监测点位3个,地表积水监测点位1个。共采集土壤样品63个,土壤平行样品8个,底泥样品1个;采集地表积水样品1个,地表积水样品平行样1个。本次采样未发现地下水出露,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土壤样品的监测因子包括:GB 36600-2018中基本项目45项+锰、铬、钼、钒、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和pH。本次调查共检出监测因子12种(不含pH),分别为:砷、镉、铜、铅、镍、汞、总铬、钒、钼、锰、总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其余监测因子未检出。
送检土壤样品中,T02-1样品中砷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T12-1样品中锰含量超过《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样品的监测因子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表积水监测因子与土壤样品监测因子相同,即土壤中45项基本项目、锰、铬、钼、钒、石油烃(C10-C40)、氟化物以及pH。本次调查地表积水样品共检出监测因子10种(不含pH),分别为:砷、镉、铅、镍、汞、总铬、钒、钼、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其余监测因子未检出。检出因子中钒、钼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未超过参照的《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监测因子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限值。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调查报告认为大渡口区五一互助片区I54-2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规划用地性质要求,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
详细调查阶段地块采样共分为两轮采样,第一轮采样共布设采样点位40个,采集土壤样品171个,另采集土壤平行样品18个,土壤样品数量总计189个。本次采样未发现地下水出露,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土壤样品的监测因子包括:GB 36600中基本项目45项+锰、铬、钼、钒、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和pH。送检土壤样品中,T02(X)-3.0、KZ07-3.0、KZ08-2.0、KZ08-2.0N四个样品中砷含量超过GB 3660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样品的监测因子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根据HJ25.3计算的风险控制值。
第二轮采样共布设采样点位13个,采集土壤样品74个,另采集土壤平行样品8个,土壤样品数量总计82个。本次采样未发现地下水出露,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土壤样品监测因子为pH、砷。送检土壤样品中,砷含量均未超过GB 3660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详细调查采样阶段结束。
地块经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确定出地块的超标污染物为砷,最大超标倍数1.56倍。在第一类用地方式下,评估地块土壤中的砷以GB 3660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20mg/kg作为修复目标值,估算出地块污染区域面积约344m2 , 污染区域总方量约1056 m3,评估地块土壤污染程度为轻度污染。
根据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技术方案,确定本项目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污染土壤外运至重庆太富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地块遗留危险废物交由重庆天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置;施工废水外运至重庆建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桥B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2024年11月,我单位按照治理修复技术方案对地块进行治理修复,实际治理修复面积约366.4m2,实际总开挖量约1216.96m3,(其中污染土壤约675m³,疑似污染土约541.96m³)。开挖区域破除的混凝土硬化层约51.8m³。
外运处置的污染土方量约675m3,合计1302.05吨,全部运至重庆太富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约20.09吨,全部运至重庆建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桥B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共清理、转运地块内遗留危险废物约315kg,全部交由重庆天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置。
本项目效果评估过程中,我司根据地块实地踏勘情况,优化、调整验收采样方案,实际在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9个,其中,坑底3个,坑壁4个,影响区6个,疑似污染土堆体3个,硬化层堆体3个。采集送检样品33个,其中,坑底4个,坑壁17个,影响区6个,疑似污染土堆体3个,硬化层堆体3个,另采集平行样品4个,监测因子为砷、石油烃(C10-C40)。现场采集废水样品1个,另采集平行样品1个,监测因子砷、石油烃(C10-C40)。
本项目效果评估送检的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全部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废水检测结果满足废水处理单位接收要求。本报告认为,大渡口区五一互助片区I54-2地块治理修复达到了预期目标,符合相关要求,修复后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性质要求。